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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从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,7月1日起,武汉公积金贷款受理方式有变。
今日起,所有贷款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,全部上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操作。各贷款银行启用新印制的贷款文本资料(包括申请表、借款抵押合同等),停止旧版贷款申请表及借款合同文本的发放和使用。
在贷款受理方面,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,申请贷款时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《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》以及身份证明等相关贷款资料即可,不再提供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》;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,申请贷款时仍需所在单位出具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》,同时还需要公积金缴交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。
为保证贷款审批顺利通过,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,申请贷款前对本人公积金缴存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号可以先行核对。核对方式有两种途径:一是直接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(www.whgjj.cn)进行查询;二是持本人身份证和《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》到公积金缴存银行进行查询。查询时提示身份证号不一致或有误的职工,应到所在单位和公积金缴存银行申请办理个人身份资料信息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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